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563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李华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刑法 竞合的问题
(1)刑法第302条和第304条
    老师说是补充关系 书上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7-09 23:16 |
往真里修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0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法条竞合下的细部分类 判断方式本就众说纷纭
不过
无论你选择哪一种判断方式   就本案评价的结果都是一样的
因为再怎么选...它们依旧留在法条竞合的范围内


献花 x2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 | Posted:2011-07-11 16:30 |
冰咖啡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86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李华 于 2011-07-09 23:16 发表的 刑法 竞合的问题: 到引言文
(1)刑法第302条和第304条
    老师说是补充关系 书上写是特别关系(有说吸收关系)

(2)实害犯和危险犯的关系,
    老师说是吸收关系 课本写是补充关系

请同学帮忙解释一下




提供一下我的笔记(内容来源不是黑白书就是金律师):
1.特别关系:指特别条款优先于一般条款而适用。
1.1.变体构成要件vs.基本构成要件 ex.272i vs.271i
     (补充:行为若该当两个变体构成要件时,只能择一)
1.2.加重构成要件vs.过失构成要件 ex.277ii vs.276
1.3.结合构成要件vs.单一构成要件 ex.332i vs.271i
1.4.个别构成要件vs.概括构成要件 ex.298ii vs.302i
2.补充关系:指主要条款优先于补充条款(辅助)而适用。
2.1.形式的补充关系:(笔记空白没写表情 )
2.2.实质的补充关系:
2.2.1.侵害阶段不同的补充关系 ex. 271i vs.271ii
2.2.2.参与型态不同的补充关系 ex. 正犯 vs.共犯
2.2.3.危险构成要件与实质构成要件的补充关系 ex. 274i vs 294ii
3.吸收关系吸收条款优于被吸收条款(伴随行为)而适用。
  ex. 291 vs.277

若根据此表: (没看错的话表情 )
1.302跟304是吸收关系
2.实害犯与危险犯是补充关系
哈哈......其实我背不太起来,考试大部分都是草草带过表情
改天再重新看一次表情


在人生的开端与结束,我们全然依赖他人的照顾,
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们却疏忽了对他人的关怀--达赖喇嘛
献花 x2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7-11 18:31 |
李华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所以解释的通就可以喽 谢谢回答.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7-11 18:34 |
李华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谢谢二楼同学提供的参考资料 3Q~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7-11 18:54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621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