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大眾捷運公司100年籌備人員甄試公告
1. 正式簡章公告日期:100年4月29日2. 報名期間:100年5月3日(星期二)上午9:00起,至100年5月16日(星期一)18:00止,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逾期恕不受理。3. 考試日期:100年5月28日(星期六)4. 考試資格:(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性別:不拘。
(三)年齡:不限。
(四)兵役:男性應考人須服畢兵役(含國民兵與補充兵);或可於100年7月31日以前退伍;或免服兵役者須於100年7月31日以前完成判(核)定,並持有證明文件。
(五)體格(應考人不得有下列疾患之一):
1.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8,或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55分貝以上者。2.辨色力異常。3.患有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4.患有精神疾病,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者。5. 甄試方式:(一)第一試(筆試):各類組均考「共同科目(含國文及英文)」
及「適性評量」,共2科;(設桃園及台北2個考區)。
(二)第二試(口試):依各類組筆試成績擇優通知參加第二試(僅設桃園考區,凡逾時經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6. 簡章下載:http://botexam.tabf.org.tw/tw/Ptc_100tbtcg/BotDownload.asp7. 甄試類組、考試科目及錄取名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