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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ton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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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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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行告诉人
请问刑诉代行告诉人(236)应饯行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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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2011-04-28 23:32 |
vn52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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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乃论之罪,无得为告诉人之人或告诉之人不能行使告诉权,检察官得依利害关系人之声请或依职权指定代行告诉人。

告诉乃论之罪,以告诉为诉讼条件,如果无告诉之人或告诉人不能行使告诉权,则法院不能判决,检察官也不能起诉,故有必要时,得指定代行告诉人来满足诉讼条件。

例如甲被乙撞伤,甲目前昏迷在医院,而甲之哥哥丙想替甲提起告诉,甲目前昏迷无法自行起诉,但又不符合刑诉232.233.等可起诉之人,故检察官可指定丙为代行告诉人,代替甲来提起告诉。
但被指定之人,无法撤回告诉。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2011-04-29 23:57 |
yui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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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有关通奸及妨害家庭罪的告诉权,是专属于配偶的,不得适用代行告诉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4-30 2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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