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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纯正身份犯与间接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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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ath
级别:
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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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关于纯正身份犯与间接正犯
请问,若有身份之人利用无身份之人犯罪时,应如何评价?
例如,公务员甲利用知情但无身份的乙,收贿,甲乙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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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 主]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4-26 01:17 |
X19841014
级别: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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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认为31条系立法错误,有身分之人系处罚其因身分而生之保护义务,
无身分之人既无此义务,不应拟制该无身分之人为有身分之人而处罚之,
而共犯本有从属性,无须31条之赘文。
职此,学界认为无身分之人不可拟制为不法身分之共同正犯而属无罪。
若乙不知情,甲依犯罪支配理论,具意思支配且其意思支配之强度亦足以成立间接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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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4-26 21:35 |
tomath
级别:
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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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乙知情的案例中,
乙就算没有共同正犯,
是否有可能成立帮助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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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5-01 01:17 |
X19841014
级别: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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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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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个人于上述回覆内容中,「无罪」确实过于果断。
共犯,于任何犯罪中皆有成立之可能,故就正犯有一不法行为外,尚需讨论共犯之主观及客观要件成立与否,若成立且具违法性亦有责,仍可成立帮助或教唆犯。
通说仅认为,刑法第31条不应将无身分之人论以正犯,
而其身分之有无,不足以影响共犯之成立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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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5-01 1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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