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10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竹林中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3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公务人员考绩法]执行日期
第十八条 年终办理考绩结果,应自次年一月起执行; 一次记二大功专案考绩及非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4-15 10:54 |
misasa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9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您可以翻翻施行细则啊
第 24 条      

本法第十八条但书所称自确定之日起执行,指受考人自收受一次记二大过
专案考绩免职令、考列丁等免职令之次日起三十日内,未依法提起复审,
自期满之次日起执行;或收受复审决定书之次日起二个月内,未依法向该
管司法机关请求救济,自期满之次日起执行;或向该管司法机关请求救济
,经判决确定之日起执行。
表情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4-16 08:55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604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