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656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apple77025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1
相对多数与绝对多数
请问世界各国的总统选举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 此文章被apple77025在2011-01-10 12:07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1-01-09 18:17 |
sudehui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39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以台湾为例:总统与立委选举都采相对多决!

至于世界各国,不知指那一国,难以定论!

宪法增修第2条:...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应联名登记,在选票上同列一组圈选,以得票最多之一组为当选。

宪法增修第4条:立法院立法委员自第七届起一百一十三人,任期四年,连选得连任,于每届任满前三个月内,依左列规定选出之,不受宪法第六十四条及第六十五
条之限制:
一、自由地区直辖市、县市七十三人。每县市至少一人。
二、自由地区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各三人。
三、全国不分区及侨居国外国民共三十四人。
前项第一款依各直辖市、县市人口比例分配,并按应选名额划分同额选举
区选出之。第三款依政党名单投票选举之,由获得百分之五以上政党选举
票之政党依得票比率选出之,各政党当选名单中,妇女不得低于二分之一


「通过理想家庭,实现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从你我开始」

【完全侍奉弥赛亚,建设地上天国】

                统一教敬上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1-01-10 11:07 |
apple77025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因为之前看过论文统计,

多数国家的总统选举是采绝对多数制,

而我想知道国会议员选举多数国家是采相对还是绝对多数制?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1-01-10 12:07 |
skybox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绝对多数制
通常指的是
两轮投票制
也就是第一轮投票时
各候选人并没有超过50%得票率时
选前2名在投一次票

另一种是
选择投票制
是利用偏好
当各候选人没有超过50%得票率时
最少得票率的候选人淘汰
将其选票分给第2偏好候选人
以此类推,直到有候选人超过50%得票数

ps.
你问的问题国考考出来的机率不高
就算写论文
只写这一句话也太没说服力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1-01-12 12:3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594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