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833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sudehui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39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法學大意疑問1
 
(C)43 關於公司此一企業組織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公司為一法人,依法享有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
(B)公司非在中央主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通過理想家庭,實現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從你我開始」

【完全侍奉彌賽亞,建設地上天國】

                統一教敬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台固 | Posted:2010-11-18 19:10 |
ryback22 會員卡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公司的名稱原則上得自由選用其名稱
但維護交易安全避免交易對象之混淆,公司名稱選用,受有限制。
1.公司名稱,應標明公司種類(公司法第2條II)。
2.公司名稱專用權
(1)公司名稱不得與他公司名稱相同(公司法第18前)。
(2)二公司名稱中標明不同業務種類或可資區別文字,視為不相同(公司法第18後)。 

補充一點:公司名稱vs商號名稱
公司名稱專用權,效力及於全國。
商號名稱專用權,只具區域性,效力僅及於同一縣市。
公司與商號二者名稱互不排斥,故商號名稱縱然與公司相同,亦不受限制。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10-11-18 19:42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227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