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郝強的會計學 - 第六章 投資及基金
富達公司96年5月1日按面額購入台北公司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作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手續費千分之三,相關資料如下:
A. 面額$ 2,000,000,五年期,票面利率0%。
B. 發行日之轉換價格訂為每股$ 50,自發行日起滿六個月後至到期前10日止得行使轉換權。
C. 債券持有人亦得於98年5月1日要求發行公司按面額外加10.25%之利息補償金將債券買回。
D. 台北公司發行公司債券乃為「債券」、「嵌入式轉換選擇權」及「嵌入式賣回選擇權」之組合,富達公司將兩項嵌入式衍生性金融商品視為單一之複合式衍生性金融商品,其公平價值如下表:
96/5/1 96/12/31 97/12/31 98/5/1
複合式衍生性金融商品 $432,948 $437,320 $448,900 $458,500
公司債 $1,567,052 $1,648,300 $1,719,400 $1,746,500
已知有效利率為4.94%。
試作
1) 96年5月1日之購入分錄。
2) 96年底之調整及評價分錄。
3) 97年底之調整及評價分錄。
4) 如果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