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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phne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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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民法876-法定地上權
民法第876條, 我不是很瞭解它的意思耶, 可否講白話一點並舉個例子呢?
拜託幫忙~

I 設定抵押權時,土地及其土地上之建築物,同屬於一人所
有,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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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10-04-25 17:30 |
envy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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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嗎?


[ 此文章被envy861在2011-09-12 00:59重新編輯 ]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0-04-25 20:55 |
daphne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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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envy861 於 2010-04-25 20:55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我用訊息回覆給你了

有收到嗎?


我有收到, 謝謝!
不好意思, 我覺得我似懂非懂的, 可否舉個例子讓我更加瞭解呢?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10-04-26 12:27 |
envy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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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了就好~

(p.s.妳的造型圖案幹麻換個"睡衣"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2010-04-26 21:35 |
daphne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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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幫忙回答問題 ^^

ps.: 這個造型圖案是洋裝, 不是睡衣唷~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10-04-26 22:17 |
ki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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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設定抵押權時,土地及其土地上之建築物,同屬於一人所有,而僅以土地或僅以建築物為抵押者,於抵押物拍賣時,視為已有地上權之設定,其地租、期間及範圍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者,得聲請法院以判決定之。

這條文的意旨在於,土地及建築物原來同屬於一人所有,但所有人在設定抵押權時,只將土地或房屋其中一項不動產作抵押權的設定.
如此一來當抵押物拍賣時,買受人就只有買到土地或房屋其中一樣,對於買受人而言有諸多不利益,且使抵押物之價值減損
1.假設抵押物是房屋,買受人依本條可視為該房屋所定著之土地已設定地上權,土地所有人不能請求拆屋還地,不管原所有人同意與否,買受人得協議地上權設定之地租及期間等等.
2.假設抵押物是土地,買受人買到土地不得據以請求拆屋還地,因依本條,房屋所有人得協商地上權之設定期間,地租等等.用意是避免所有人蒙受重大損失,不因土地拍賣了,連房子也要被拆...

II 設定抵押權時,土地及其土地上之建築物,同屬於一人所有,而以土地及建築物為抵押者,如經拍賣,其土地與建築物之拍定人各異時,適用前項之規定。

這條規定是指,土地及房屋原屬同一人所有,並同時設定抵押權,但拍賣時土地及房屋被不同的人買走,適用前項規定,即指視為已設定地上權,不能說拆就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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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2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4-26 22:24 |
daphne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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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kino 於 2010-04-26 22:24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I 設定抵押權時,土地及其土地上之建築物,同屬於一人所有,而僅以土地或僅以建築物為抵押者,於抵押物拍賣時,視為已有地上權之設定,其地租、期間及範圍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者,得聲請法院以判決定之。
這條文的意旨在於,土地及建築物原來同屬於一人所有,但所有人在設定抵押權時,只將土地或房屋其中一項不動產作抵押權的設定.
如此一來當抵押物拍賣時,買受人就只有買到土地或房屋其中一樣,對於買受人而言有諸多不利益,且使抵押物之價值減損
1.假設抵押物是房屋,買受人依本條可視為該房屋所定著之土地已設定地上權,土地所有人不能請求拆屋還地,不管原所有人同意與否,買受人得協議地上權設定之地租及期間等等.
2.假設抵押物是土地,買受人買到土地不得據以請求拆屋還地,因依本條,房屋所有人得協商地上權之設定期間,地租等等.用意是避免所有人蒙受重大損失,不因土地拍賣了,連房子也要被拆...
.......


您回答的很仔細, 感謝您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台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10-04-26 2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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