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489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春之柏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57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討論] 保險法練習
甲向乙保險公司投保海上貨物運送契約保險,保險物為A放射物質.惟經船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4-23 20:08 |
春之柏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57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這題出自保險法書上
原題指為德國判例
1要賠:理由,海上保險全包性,另外救助必要性,也要賠救助部分
2均不賠:
2.1若不救起貨物,則發生保險事故,要賠
2.2但被政府要求勞起,以防止公害污染,則為責任保險,不在原海上運送契約範圍.此一救助行為和保險標的無必要性.
2.3又已撈起,則無貨損失,故也不賠.
管見,採不賠,理由:
1、按保險契約為雙務契約,就保險事故,以保險利益為範圍,指保險損失發生時始理賠.
2、又雖海上保險為全包性,但因指保險標的的範圍內,始有.
  本件明顯為公害防治之撈起行為,並非救助保險標的的必要行為.
3、保險事故未發生,(即保險損失未發生),又救助行為與保險標的無必要性,而是另一個責任保險範圍,全不在契約中.
故不賠有理.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4-25 10:37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491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