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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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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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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绪]民法选择题问题
请问前辈

1.甲将乙暂时寄放在其住处的画作一幅,未经乙之同意,出卖给丙,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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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4-18 17:45 |
ppgyt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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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契约是债权,
118条的无权处分是指物权(画作所有权)效力须所有权人同意才生效力
不过契约是有效的
只是买受人如果拿不到画可以提出债务不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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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4-18 20:46 |
竹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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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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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请问 那甲乙间是否出现另一种法律行为? 谢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4-19 10:32 |
ki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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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为物权无因性,故债之发生原因与物权分离
2.依民法348条规定,物之出卖人,负交付其物于买受人,并使其取得该物所有权之义务,
易言之,买卖契约之成立,并不以当事人有处分权为必要,由判例中可为参见,且基于私法自治原则,
通说认为应尽量促成契约之成立,
3.是故,若题目问的是物权移转的效力为何?依民法118条1项是效力未定
4.法律行为系指为发生一定法律效果之行为,甲乙间有寄托契约存在;民589,甲对乙有598之返还请求权,其余依契类无物不侵检视...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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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4-19 20:23 |
竹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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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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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我了解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4-20 1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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