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 ) 8 刑事法因须遵守罪刑法定之原则,以防止专断,并保障人权,因此下列何种法律解释不被允许?
(A) 文义解释 (B) 扩张解释 (C) 类推解释 (D) 限缩解释
奇怪,扩张解释不是也不被允许吗?为何不能选?
这题我在公职王讨论区有看到类似的问题
提出来给您作个参考
请问98地特法大15题-----罪刑法定
maxstory 于 2009/12/29 上午 10:01:25 发表 ~
下列何者不属于罪刑法定原则的内涵
(A)禁止溯及既往
(B)禁止类推适用
(C)禁止扩张解释
(D)构成要件明确
我知道AB是对的
那请问C为何错?
有何刑法扩张解释的例子吗?
若无限制、恣意扩张适用要件或适用对象
不是也会造成罪刑法定的违反吗?
麻烦大家帮忙解惑一下
谢谢
相关回应:
1、
wasimj于2009/12/29 上午 10:22:15 发表 ~
下列何者不属于罪刑法定原则的内涵
(A)禁止溯及既往
(B)禁止类推适用
(C)禁止扩张解释
(D)构成要件明确
---->罪刑法定的内涵有分4个消极原则和2个积极原则
禁止溯及既往,禁止习惯法,禁止类推适用,禁止绝对不定期刑
要有明确性与适当性
没有C答案的内容
所以C是错的
2、
pinkychin于2009/12/29 上午 10:23:08 发表 ~
关于刑法 第二十章 鸦片罪
最高法院二十四年上字一六七○号判例:「烟灰含鸦片余质,仍可吸食抵瘾,纵仅出售
"烟灰",亦无解于贩卖"鸦片"之罪责。」
该案判决中,就鸦片认立法之真义实应包含烟灰,此乃称为扩张解释。
3、
3167709于2009/12/29 上午 10:43:54 发表 ~
陈治宇老师说法
<解释>无徒增法律之适用 刑法可用
因为我这题法大也错了
所以引三位大大的回答给您作参考
( A ) 12 甲悬赏广告,乙先完成工作,丙虽较后完成工作,但先通知甲,则下列之叙述何者正确?
(A) 甲须支付报酬给乙,因为乙先完成行为
(B) 甲不须支付报酬给乙,因为丙先通知甲
(C) 甲须支付报酬给丙,因为丙先通知甲
(D) 甲不论是否善意,一旦支付报酬给丙,即不须再支付报酬给乙
为何是A?
本题考民法164条悬赏广告的效力
该条第一项说,广告人对完成该行为之人,负给付报酬之义务。
第二项也说,数人先后分别完成前项行为时,由最先完成该行为之人,取得报酬权......
第三项又规定,前项规定,广告人善意给付报酬于最先通知之人,其给付报酬之义务,即为消灭。
根据这三项条文就可以作答了
选项A没错
B:甲因丙先通知而不给付于乙,仅限于甲为善意给付于丙时。
C:理由同上
D:甲须善意
( B ) 21 针对交通警察所开罚单(例如违规停车)有所不服,所提起之救济,系属下列何者?
(A) 诉愿 (B) 声明异议 (C) 行政诉讼 (D) 仲裁
为何诉愿不对?
本题留待高手解答
( B ) 39 20岁的甲、18岁的乙为某大学之学长学弟,甲学长帮乙学弟代考期末考某科,使乙顺利及格。乙为感谢甲,便对甲表示说:「为了报答你帮我代考,送你一支限量手机!」甲允而受之。则该赠与契约之效力为何?
(A) 有效 (B) 无效 (C) 因乙为限制行为能力人而效力未定 (D) 有效,但乙的法定代理人得撤销
此题固然违反善良风俗,无效!
但题目单问:赠与之效力?D选项难道不对?
债权契约其「有因性」,是如何影响债权关系?
本题留待高人解答
( C ) 43 下列关于直接强制之叙述,何者正确?
(A) 执行机关采取直接强制方法执行前皆应先采间接强制方法而不能达成执行之目的
(B) 直接强制不需要执行名义即可执行
(C) 解除物之占有属于直接强制之方法
(D) 直接强制应由警察协助执行
请问:其他选项错在那里?
A:执行机关采取直接强制方法执行前『皆应』先采间接强制方法而不能达成执行之目的
行政执行法32条采取直接强制的情况有二:
(1)经间接强制不能达到目的
(2)或因情况急迫,若不及时执行,显难达成执行目的时。
所以不是每次直接强制都要先采取间接强制。
B:直接强制不需要执行名义即可执行
我记得好像除了即时强制外(因为课本不在我身边
)
公法上金钱给付之强制执行手段、行为不行为义务之强制执行手段,都要有执行名义方能执行
公法上金钱给付的执行名义是执行法11条:法令、行政处分、法院的裁定
行为不行为义务的执行名义是执行法27条:法令、行政处分
直接强制是行为不行为义务的强制执行手段,所以需要有执行名义。
C:解除物之占有属于直接强制之方法
请见行政执行法28条
D:直接强制应由警察协助执行
原则上直接强制由原处分机关执行之。
但行政执行法6条有规定,执行机关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得于必要时』请求协助。
(详见行执法6)
所以不是每一次都要警察协助执行,而是有必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