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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涂销
  

土地所有人甲跟乙  通谋虚伪买土地并办妥移转登记 
乙再把地出卖给恶意之丙并办妥移转登记   丙无法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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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26 16:14 |
春之柏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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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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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通说认为所有权还在甲,只是被丙登记而已.故可以767或179要求,前者为所有权圆满,后者为登记的不当得利.
又若土地已经实际交付丙占有,则为无权占有,同样的767或179要求返还土地事实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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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答覆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27 1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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