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602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春之柏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57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讨论] 民诉假执行
甲告乙损害赔偿15万元,获得胜诉判决,乙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13 22:12 |
春之柏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57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民诉456I,及民诉394,391,233,职权宣告假执行脱落之补判问题.
1第一审:
1.1依民诉394,...查本件为简易程序,...故应为职权宣告假执行.
1.2依民诉391,,,,查本件被告已释明...,故依法应供担保免为假执行宣示.
1.3两者冲突下,法院是补判1或补判2?管见,保障原告,补判1.
2第二审
2.1依民诉456I,...,二审职权宣告假执行.查本件...,故为裁判脱落.
2.2乙之上诉理由有二:驳回本案,及释明免供担保,前者视为上诉理由,后者为视为声请补判.
2.3发生职权宣告假执行未宣示,及经释明供担保免为假执行之未宣示,此时保障原告,更应职权宣示假执行.
3唯案件已到2审判决(一判决即确定),本件不得上诉第三审.裁判脱落如何救济?
3.1当事人声请补判?第一审或第二审?因职权宣告假执行系属在一审,故管见采第一审.依233,随时可补判.第二审仅依456I,为上级审补充一审不足.又未免侵害审级利益.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答覆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15 10:4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454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