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349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nnie2009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4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法緒]~代理問題
下列有關「代理」之敘述,何者正確?
 (A)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得為代理人
(B)以本人名義所為之意思表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28 18:45 |
kino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8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要問的是 D   若 撤銷 改成 " 撤回 " 這樣對嗎 ? 代理是否只能撤回而無撤銷 ?

1.代理的撤回,於本人是一百零七條的撤回代理權,而題目問的是於無權代理情形下,本人可得救濟的情況,
故應為民法第170條,無代理權人以代理人之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非經本人承認,對於本人不生效力。
無權代理人所為代理行為,本人得拒絕承認...
2.撤銷是指撤銷意思表示(88),而撤回是指撤回法律行為(107;170),雖皆為形成權之一種,但二者效力不同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獻花 x2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28 19:12 |
blues004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kino 於 2009-11-28 19:12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我要問的是 D   若 撤銷 改成 " 撤回 " 這樣對嗎 ? 代理是否只能撤回而無撤銷 ?

1.代理的撤回,於本人是一百零七條的撤回代理權,而題目問的是於無權代理情形下,本人可得救濟的情況,
故應為民法第170條,無代理權人以代理人之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非經本人承認,對於本人不生效力。
無權代理人所為代理行為,本人得拒絕承認...
2.撤銷是指撤銷意思表示(88),而撤回是指撤回法律行為(107;170),雖皆為形成權之一種,但二者效力不同

撤回:本來有,撤回後沒有()

撤銷:本來就沒有()
法律行為經撤銷者,視為自始無效。(民法第114條第1項)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獻花 x2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29 14:45 |
davidd4081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6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撤回:本來有,撤回後沒有()

撤銷:本來就沒有()
法律行為經撤銷者,視為自始無效。(民法第114條第1項)

二樓大大之見解有誤:

撤回權:對於尚未生效的法律行為,因權利人一方之意思表示,使其溯及確定不生效力。

撤銷權:對於已生效的法律行為,因權利人一方之意思表示,使其溯及確定不生效力。


請參考!!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教育部 | Posted:2009-11-30 11:27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197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