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300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阿强 手机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头衔:小人物...小人物...
版主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求助] 债务纠纷
小弟目前遇到一些问题

想请教各位法律达人

事情的大致经过如下:

小弟借钱给朋友(很多次 不是每次都有写借据及本票)

写下了两张借据(有亲笔签名 盖手印 身份证字号 与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有些东西不能失去 为了保护它们
眼前这些渺小的东西 无论多少都能丢弃
但是我并不知道这样最终会失去一切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22 17:05 |
春之柏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57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系争质疑在于:借款是否成立?及票据是否成立?如何证明?
1依民诉357以下,需由持有者证明文书之真正.唯签名,而不争执推定为真正.(只要是立据人之真正签名)(其他的只是特定资料)
除了文书推定真正外,如果立据人承认有此债务,也是证据.其他人证也可以.
2票123本票裁定.(还是要查出其送达地址)
3民事案件,未明有无诈欺情形,无刑事事由.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答覆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22 19:30 |
12191219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鲜花 x52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1.以本票申请执行名义如果住址错误向户籍申请对造正确户籍
2.执行名义下来,到国税局调对方财产资料
3.声请强制执行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台湾固网 | Posted:2009-11-23 08:4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403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