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6249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黄玲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求助] 能否请问工作移交清册未列出项目须负责吗
能否请问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上海 | Posted:2009-11-08 16:27 |
Lency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3 鲜花 x191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当然是列的越清楚越好
免得有问题时又来找你!


﹒°.﹒‧° ﹒°.﹒‧° ‧°☆∴°﹒°.﹒‧°
      ╭~~*╮ (((((   
      /( '-' ) (' .' )﹒
       /■ ..../■  
____________√√ ...√√_______ 
○oo。海水...捉住幸福ㄉ尾巴○oo。
   ○oo。我把遗憾留在昨天
      因为人生总是向前行○oo。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08 17:30 |
pei321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8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看不懂...你是要列的人还是要接手的人?
当然是越清楚越好啊~假如是电脑档案最好连路径都列一张清册, 可以避免后续很多问题...

假如部分移交项目没列到, 可能是蓄意或疏忽, 万一牵扯很广的话, 公司是有权要求甚至提告, 毕竟是公司资产
但是法律权责部份我就不是很清楚, 大家都和气生财, 这部分很模糊...
可以去查劳基法, 还有任职公司的工作法条, 里面应该会有吧... 我有看过...但是印象不是很清楚...表情


机会稍纵即逝
不要说不给你机会
只要你用心   就会发现机会就在你身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09 09:06 |
vin641204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12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有关工作移交清册,劳基法上面是没有规定的(这样就管太细),要看就要看你待的公司跟你签订的工作契约以及工作规则里面有没有详列,不过我建议你还是列仔细一点,一来这样争议跟麻烦会比较少,二来往后你去应征的时候,你去应征的公司有些会打电话回你以前任职的公司,问一些有的没有的,要是被他们知道你工作移交这边做得乱七八糟....这个嘛,你也知道下场会怎样,特别是当你打算还要在同一个专业领域作的话,那会传得更凶。
基本上工作移交清册你可以这样做:
1.业务的部分:「尚在执行中的业务」、「待处理的业务」、「已处理完的业务」,然后把一些相关资料装箱或用资料夹整理成册。
2.其他一些业务资料的部分依你工作的性质,再把他分成一个一个独立的文件资料,这样子接手的人比较能够进入状况。
3.电子档的部分,建议也是定期分类整理一下,并且备份,一方面主管如果突然要你调东西出来你比较好找以外,等到要移交时也比较清楚自己要移哪些东西给对方。1-3点整理完之后自己做一份清单,在大致点过一次,确定没有遗漏或增加的资料之后,就可以准备移交了。
4.我这边除了上面这些步骤外,还会将自己承办过的业务要跑的流程写一本工作手册给要承接业务的人。
5.建议平常时就要做好资料整理的习惯,职务调动或要离职时搞得手忙脚乱。
以上 表情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10 08:3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459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