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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之姻亲、拟制血亲,其消灭原因
请问一:姻亲关系,是否因配偶死亡而消灭?

例如一:甲男与乙女结婚十年后,乙女死亡,则甲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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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理想家庭,实现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从你我开始」

【完全侍奉弥赛亚,建设地上天国】

                统一教敬上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台湾大哥大 | Posted:2009-11-05 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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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姻亲关系,是否因配偶死亡而消灭?
例如一:甲男与乙女结婚十年后,乙女死亡,则甲男可否与乙女之妹妹丙女结婚?
通说认为婚姻关系因配偶一方死亡而当然解消
但林秀雄老师则认为,971-姻亲关系,因离婚而消灭
而配偶死亡其姻亲关系并未消灭
故若依通说见解,是可以结婚的

请问二:拟制血亲,是否因死亡而消灭?
例如二:甲男与乙女夫妇共同收养丙男(其无自然血缘关系);经20年后,乙女死亡,丙男可否与乙女之妹妹女儿丁(己满20岁)结婚?
依民法1080条7项2款规定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者,其合意终止收养应共同为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单独终止:
二、夫妻之一方于收养后死亡。
甲乙皆为丙男的拟制血亲,虽乙女死亡,但与甲男仍维持养父子关系,必须甲男为终止收养表示,或甲男丙男合意终止收养关系1080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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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05 2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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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回答,但第二题似乎未解明!

以例二来看
当夫妻之一方于收养时死亡,收养关系未消灭(应指未死亡的一方),但死亡一方是否消灭?会影响到血缘关系!若甲男与丙男未合意终止收养关系,则丙男与丁女是否有姻亲关系?


「通过理想家庭,实现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从你我开始」

【完全侍奉弥赛亚,建设地上天国】

                统一教敬上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9-11-06 18:03 |
ki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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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sudehui 于 2009-11-06 18:03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感谢您的回答,但第二题似乎未解明!

以例二来看
当夫妻之一方于收养时死亡,收养关系未消灭(应指未死亡的一方),但死亡一方是否消灭?会影响到血缘关系!若甲男与丙男未合意终止收养关系,则丙男与丁女是否有姻亲关系?
民法1077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与婚生子女同,一般有血亲关系者,一方死亡关系不消灭,收养关系亦当然不消灭!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23 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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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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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依「民1077: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亲属间之关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与婚生子女同。」

表示:甲男与乙女其亲生的庚男(有自然血亲),自然是不能与丁女结婚!(不因乙女的死亡而「旁系血亲」消灭)

而「类推适用」于收养的丙男(拟制血亲),亦不能与丁女结婚!→是这样吗!

民983(近亲结婚之禁止)
第一项:与左列亲属,不得结婚
    第二款:旁系血亲在六亲等以内者。但因收养而成立之四亲等及六亲等旁系血亲,辈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丙男与庚男皆与丁女为旁系血亲四亲等;则依民983之但书规定(不因乙女是否死亡),丙男为拟制血亲而庚男为自然血亲,故丙男可与丁女结婚而庚男不能与丁女结婚!

若此题考出,不知是否会让人搞不清楚!


「通过理想家庭,实现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从你我开始」

【完全侍奉弥赛亚,建设地上天国】

                统一教敬上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9-11-23 1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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