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801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okqqok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討論] 打假球是否會有連續犯之問題
最近國內職棒因假球風暴搞的滿城風雨,小弟有個疑問就刑法而言
若有一球員,收受賄款打假球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0-31 21:00 |
春之柏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57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甲>
一,設打假球有共同詐欺簽賭的人之行為,因刑法刪連續犯.
  所以,不會有此連續犯問題.
二,可能以包括一罪來辦或數罪併罰.

或打假球評為共同賭博罪,(指幫助組頭對賭,或犯意分擔行為配合(打假球),則賭博罪,通說是包括一罪(在一個時空緊密下)或不是則可能數罪併罰.

乙>無證據證明事實,回到刑訴罪疑唯輕.不能認定有罪.但有罪嫌但僅不能證明.(此一要件,在羈押要件為交保事由)
丙>證據有直接和間接,刑訴228只要有嫌疑就足以發動偵查.所以可以辦下去.但法官可能會縮到無合理懷疑其犯罪時,才會有罪.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答覆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0-31 21:12 |
firstnoel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0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個人認為沒有這個問題耶!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0-31 21:50 |
春之柏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57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理由為何?請教.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01 11:15 |
vincent0818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想請問一下
打假球應該會以什麼罪名起訴?

如果球員只是打放水球,沒有賭自己輸,這樣成立賭博罪(266)嗎?
如果是詐欺罪(339),看球的人也不會因此而有財產上的損失?
如果是背信罪(342),那也要球員是為處理他人事務之人?

搞不懂耶


[ 此文章被vincent0818在2009-11-02 16:22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02 16:15 |
okqqok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

以下是我在網路上找到的資料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節錄自:臺灣高等法院刑事法庭八十六年度上訴字第五三五四號判決書)

所以應該(詐欺)(賭博)(背信)都會被起訴.

資料來源: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d=1405101208059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回覆


獻花 x1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02 19:42 |
春之柏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57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起訴和會不會判刑,還有一段差距.
但不能說檢察官起訴違法.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02 20:27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396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