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6505 个阅读者
线上游戏 快速索引
RF CSO LUNA 墨香 寻仙 暗黑 洛汗 运命 希望 仙剑 诛仙2
天堂 天堂2 SD钢弹 劲舞团 爆爆王 三国志 枫之谷 QQ三国 魔物猎人 梦幻诛仙 烈日风暴 剑侠世界
艾尔之光 天子传奇 中华英雄 幸福五角 永恒纪元 天翼之炼 热血江湖 恋爱盒子 吞食天地 吞食天地2 光明战记 天龙八部
战栗时空 第九封印 完美世界 仙境传说 魔兽世界 星海争霸2 无尽的任务2 极速快车手 武林群侠传 全民打棒球 跑跑卡丁车 SF特种部队
三国群英传 未来启示录 暗黑破坏神 真三国无双 梦幻龙族传说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笑笑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发文大师奖
头衔: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37 鲜花 x52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爆爆王] [转贴]老鼠夹 进阶用法
推荐练习场地:地下墓穴01

使用技巧如下:

1.初级技巧
说明:放在墙与墙之间,让敌人自己去包
讲评:只有新手会好奇走去吃吃看...逊!!

2.中级技巧
说明:放在墙之隐匿处,杀人于无形
讲评:通常新手会中招,老手有时候会忘记..跑了过去..每场可投资一副于此

3.高级技巧
说明:预测敌人动向,喜欢跟你后面跑..可抓准时机,瞬间放一个让他吃..
讲评:移动中放老鼠夹、预测敌人动向,适用中级以上玩家..

4.贱人技巧
说明:放一个老鼠夹,假装lag不动..用身体遮着老鼠夹,敌人通常会跑去包你..中!!
讲评:只有单纯又天真的玩家会上当..别场场都用,上当一次便破功!!

5.一配一技巧
说明:当你中弹,就顺手放一个吧..通常敌人会急着跑去戳你..但...戳你者死!!
讲评:如果队友在附近.就别放了,不然害队友一起陪葬..

6.引诱法
在地下密穴01有些障碍物比较大 会挡住老鼠夹 不仔细看
看不出来 假如身边有敌人 你就在大障碍物上面
假装走来走去 然后忽然有一次放下老鼠夹 ....嘿嘿
讲评:没好用的喔 要会利用地形
 
出处 枫狂阿给



每天大笑三声,可以让你更长寿哦...^^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欧洲 | Posted:2009-10-05 09:44 |
stusrjee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不错用!!但只对新手有用!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4-04 11:41 |
billy7074396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2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好实用啊!有些我都没发现!!
真谢谢你的分享!!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2010-06-10 10:54 |
阿憨憨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常常放在牌子后面
根本就看不到有一条蓝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9-03 14:24 |
chu3d123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多谢分享
让我知道了技巧Q_Q
PS.我玩的游戏还真多0.0


小猪!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宽频通讯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7-04 16:34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4716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