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117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nowfuture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版主評分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財政]95原住民
在我國現行最低稅負制下,下列何者之基本所得額,須併計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0 (by tenpage) | 理由: 謝謝協助分科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9-09-27 20:52 |
starsclound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鮮花 x4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買賣國內有價證券適用最低稅負制之課稅規定
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依法買賣國內有價證券之所得,應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固定營業場所或營業代理人依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之規定,
併計申報繳納所得基本稅額。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謝謝解答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9-27 21:23 |
tenpage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鮮花 x112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 3    
營利事業或個人除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外,應依本條例規定繳納所得稅:
 一、獨資或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
 二、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
 三、消費合作社。
 四、各級政府公有事業。
 五、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之營利事業。
 六、辦理清算申報或同條第五項所定經宣告破產之營利事業。
 七、所得稅結算或決算申報未適用法律規定之投資抵減獎勵,且無第七條第一項各款規定所得額之   之營利事業。
 八、所得稅結算申報未適用法律規定之投資抵減獎勵,且無第十二條第一項各款規定金額之個人。
 九、依第七條第一項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在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下之營利事業。
 十、依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在新臺幣六百萬元以下之個人。 (第八款及本款預訂於2010年後實施)


在等待中讀書,在讀書中等待..
不張揚,不言棄,不著急..默默的等待時間的到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9-27 22:51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934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