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以法律适用之事务为区别,下列何者是为特别法?
A.陆海空军刑法 B.民法 C.刑法 D.公司法
特别法与普通法效力在:人.事.时.地之适用
以上别法有:
A.陆海空军刑法(刑法)-->对人
D.公司法(民法)-->对事
所以题目(事务)答案是-->D.公司法
下面两题.我的看法跟大大一样
2.A.人民之既得权应受法律保障=既得权
->人们对法律有信赖原则的出现.所以中标法13条为啥是公布后至3日使生效力
3.C.法律保留原=租税法定主义
补充:释字443
诸如剥夺人民
生命或限
制人民身体自由者,必须遵守
罪刑法定主义,
以制定法律 之方式为之;涉及人民
其他自由权利之限制者,
亦应由法律加以规定,如以
法律 授权主管机关发布
命令为补充规定时,其授权应符合
具体明确之原则;若仅属与
执行法律之
细节性、技术性次要事项,则
得由主管机关发布
命令为必要之规范,
虽因而对人民产生不便或轻微影响,尚非宪法所不许。又关于给付行政措施,其
受法律规范之密度,自较限制人民权益者宽松,倘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项者,
应有法律或法律授权之命令为依据之必要,乃属当然。
--------->以上仅为个人之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