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5411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lindaliuliu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宪法]我国是总统制还是内阁制?
我想请问法律界的先进们,
1.我国到底是总统制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欧洲 | Posted:2009-08-14 23:51 |
viviclub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9 鲜花 x8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台湾是属于半总统制,又名双首长制、议会执政府制,是一种具有总统制的实质,但在形式上保留议会制,而且总统作为国家元首又掌握行政大权的政体。半总统制的内阁有相对较稳固的地位,国会权力相对缩小。

半总统制有以下几个特征:

总统为国家真正的权力中心,由国会选出的总理只是辅助性质。

内阁的实际权力大大减弱,但其地位稳定,政局较平稳,不易发生剧烈震荡。

国会的权力相对缩小。

所以从根本上比较,半总统制政体实质上是总统制,因其具有总统制的以下两个特点:

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掌握着重要的全国最高行政权力;

总统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国会仅能从立法上对其实施影响,但不能利用不信任案迫使其辞职。

但同时又具有议会制的两个特点:

内阁由在议会中占多数的政党组成;

政府向议会负责。


从某种意义上说,半总统制下总统的权力比总统制下总统的权力要大,因为半总统制国家的总统拥有解散议会、提议举行公民投票,甚至可以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时行使非常权力,而总统制下的总统一般不具备这些权力。所以半总统制国家的「三权分立」实质上成了围绕总统的权力,因为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实际上总统都凌驾于行政、立法、司法三权之上。

半总统制政体以法国最为典型。

区别半总统制与总统制一般有两种标准,这两种不同的标准导致了对各国政治体制有不同的归类。

一种以是否设置「总理」或类似的内阁首脑职位为区别标准。所有设置「总理」、「行政院长」或其他名称的内阁首脑职位的政体都归入半总统制,如法国、中华民国、俄罗斯;所有不设置内阁首脑职位的政体都归入总统制,如美国。这种区分标准仅局限于表像。

另一种以内阁首脑的产生办法为区别标准。如果内阁首脑由掌握实权的总统任命、免除、替换,内阁首脑的职位更类似于一个超级部长,那么这种政体和不设内阁首脑的政体一起,归入总统制,如俄罗斯、中华民国和美国一样归入总统制;如果内阁首脑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推举产生,总统无权任免,只能接受议会的推举决定,那么这种政体就归入半总统制,如法国。这样划分出来的半总统制,其总统产生过程如同总统制,其总理产生过程如同议会制,是普遍意义上所说的半总统制。

按上述第一种区分标准,法国、中华民国(台湾)、马达加斯加、南韩、俄罗斯、乌克兰、黎巴嫩和部份前苏联加盟共和国等国家或地区都可以归入半总统制。
按上述第二种区分标准,只有法国、乌克兰等国家或地区是半总统制。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解答


迪士尼内衣.内裤.四角裤.睡衣.居家服.袜类.泳衣.拖鞋
http://www.viviclub.com.tw
献花 x4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8-15 00:26 |
≡樱桃≡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鲜花 x100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2.民法继承有特留分和应继分.啊~~是要怎么分呢?

民法的应继分,讲粗白一点就是『我可以分多少遗产?(应该继承的分)』:
依据民法1138和1144规定:
配偶属当然继承人,以下顺序继承人间互有排斥(有前者无后者):
(一)直系血亲卑亲属
(二)父母
(三)兄弟姐妹
(四)祖父母
配偶与(一):总财产平均分
配偶与(二)(三):配偶先拿总财产1/2,其余1/2由父母或兄弟姐妹平分
配偶与(四):配偶先拿总财产2/3,其余由祖父母平分
配偶与(一)~(四)之外:配偶得全部。

民法的特留分,讲粗白一点就是『我至少可以拿多少(特别留下的分)』:
依据民法1223规定:[依旧是有前者就没有后者的互相排斥]
(一)直系血亲卑亲属
(二)父母
(三)配偶
===============可得应继分的1/2
(四)兄弟姐妹
(五)祖父母
===============可得应继分的1/3
这种情况是用在,长辈可能因为白手起家,临终前不希望子女只享受遗产而不事生产,所以
把全部的财产都捐给慈善机构,不留给子女。子女从小娇生惯养长大,如果一时没有钱,
可能生计上会出现困难,使行为出现偏差,所以法律有所规范。
举例而言:
某甲有配偶及子女各一,父母均在,但身染重病,留有遗产150万(已扣除遗产税等等之净值)
某甲生前立遗嘱将遗产全部赠与丙慈善机构,试问继承人均行使特留分扣减权时,其遗产应如何?
答:
1.有上位就无下位,故父母无法分,而由其子女及配偶取得应继分。
2.150万,三人平均分(配偶、子、女)一人可得50万(应继分)
3.依据民1225,可取得应继分的1/2,故配偶、子、女,一人可得25万(特留分)
4.丙机构最后可得75万(150-(25*3)),也是得最多的一方,如此可兼顾死者遗愿亦能照顾家人。
表情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答覆


坚定的信念,能让平凡的人,做不平凡的事。

佛在灵山莫远求,灵山只在汝心头;
人人有个灵山塔,好向灵山塔下修。
禅悟就是认识自心的本性,佛性本来具备,
一切现成,非由外袭,亦非他处可得;
自家有宝藏,一心即佛性,
正如空中白云,不是钉上去的,亦非悬空挂着的。
献花 x3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8-16 10:23 |
海明威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6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民分我还没念,所以看不懂就要来请教樱桃妹

樱桃妹应继分说得很清楚,可是特留分的举例拟答1.2.是否该删除?
因为您举的例子不是只有特留分吗?怎么会写到应继分?看得雾煞煞! 表情

答:
1.有上位就无下位,故父母无法分,而由其子女及配偶取得应继分。
2.150万,三人平均分(配偶、子、女)一人可得50万(应继分)
3.依据民1225,可取得应继分的1/2,故配偶、子、女,一人可得25万(特留分)
4.丙机构最后可得75万(150-(25*3)),也是得最多的一方,如此可兼顾死者遗愿亦能照顾家人。

是这样吗???? 表情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回覆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8-17 07:51 |
≡樱桃≡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鲜花 x100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被抓到我偷懒了....噗!!
其实我是两个部分一起举啦,因为要算特留分就要先算出应继分,
所以我觉得是不冲突的喔...
不过只想知道特留分的部份的话,只要看2.3.4就好啰。 表情


坚定的信念,能让平凡的人,做不平凡的事。

佛在灵山莫远求,灵山只在汝心头;
人人有个灵山塔,好向灵山塔下修。
禅悟就是认识自心的本性,佛性本来具备,
一切现成,非由外袭,亦非他处可得;
自家有宝藏,一心即佛性,
正如空中白云,不是钉上去的,亦非悬空挂着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8-18 11:51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443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