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570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修云居士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1 鲜花 x9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多云][不高兴] 遗书最后留给亲友看

或许等看到这篇文章时我以不在人世间留恋.这不是谁的错!
很多事情不能怪任何人是我自找的.当然我曾经告诉亲朋好友人过!
不是我不敢做也不是我做不到!只要我说出(别逼我)
我一定做出意想不到的事情.现在我做的也是最后一件事情.
我从世界上消失不是不可能而是我从新写好遗书后就发生了
不用等待恶魔来夺回我生命.我自己交给他来带走!
谁也不用在为我事而烦脑我这爱惹事生非祸害.
我也不用为了寻找佛门或我的病在求助一切.
这样也好!我从世界消失对谁都有好处不是吗?
曾经我是谁我都知道后来我到底是谁都以不知我是谁了!当然一定有种种关系我才会变成这样子不是吗?
还记得从小父母离异后来我开始学坏翘家逃学又惹事生非让我家人很头痛回去不是被打骂..我只想说谁真正关心过我呢?
到了懂事后也差不多十七.八岁慢慢学乖不再惹事生非.但没人信我那我也只好暗中做我本份的事情.没想到开始学乖后才知道自己身体变坏了跑去医院做检查才知道我自己有先天性心脏疾病问题.医生本来不告诉我这件事情怕我承受不了事实.后来医生问我怎么都是我一个人去医院做检查没家人陪伴我去呢?后来医生知道原因才告诉我如果我不开刀的话活不到三十岁.那时医学科技没现在好.但八十四年第一次开刀后身体状况差点就没命.虽然在加护病房回复很快.两三天就送普通病房但没相信我突然发现我心脏没在跳几秒钟.这样还没关系.别人开一两次心脏就好多了.但我连续开了五年六.七次刀还是一样会发作.到现在发作机率变高好多.谁知道那种痛苦会让人生不如死呢?那时就有点想不开了不是现在才想不开放弃生命.但还要感谢彰化县溪湖的女友爱情的力量让我更加珍惜生命好好活下来.然后..开始没在想不开继续生存下来.也没多久后因都不是当事人知当事事的问题造成分手下场.
然而就跟别人八五年第一次结婚.婚姻不美满离了婚她生了两个女儿.虽然还有拿掉小孩到底有几个我也不知道.这个婚姻我也曾经在写过我婚姻状况.然而九五年第二次结婚也是一样离婚.她生了一个男孩但小孩是要给女方传宗接代所以放弃我的监护权.她的状况或许是亲友问题让我们离婚原因之一.再来九六年认识一个花莲的女友但本来要准备公证结婚可是人在高雄不见了我跑高雄县市警局请求员警帮忙寻找她下落.害我不知道该如何跟她家人交代更何况她怀孕八个多月不见了.后来得知她在花莲被寻获我才安心下来.要不然我还是一样寻求解脱自己生命.从这些事情让我人生大转变.这样过生活不是办法.后来给自己三条路选择.一.学佛出家修行走完下半生人二.不归路走入黑道犯了法近牢狱之灾.三.结束自己生命从世界上消失.
后来我选择走佛学之路开始吃素跑佛院挂单但没多久认识一位新竹有夫之妻的女人.她因家暴关系离家后她让我放弃走佛学之路.开一家素食卤味店种再来又怕她先生跑来店里.二来两个人身体状况都很不好所以种事情没办法经营很好只好休业.这段时间她又遇到诈骗集团把我们的资金骗光了.然而都没有收入更何况这些信用卡或负债都暂时都不用说.连每天生活开销都没办资出了如何说过生活.后来昨天我亲自跑去新竹找她先生谈她跟我的问题.结果呢?我又被人耍了团团转要我一下子接受那多问题事实没办法感情安定又不能找可以让我现在冷静好好想该如何事好又不能找到挂单修行之处.我以稀斯底理真的没办法生存在世上的理由.一点意义都没有.虽然现在跟我家人关系有好点对我来说现在都以太晚了.因我不在相信谁说的话.一直都让我觉得总是他们都为了自己面子不顾虑到别人一切.所以我找不到更好的理由来面对现在的所有问题.我又何必在想那么多呢?结束自己就好了就不会伤害到别人啊!
最后我要跟我老爸老妈说 不孝的儿子先走了.让您们白发人送黑发人.感谢您们养育之恩情.这也是我最后请求您们把我能用的器官捐赠给别人用!然后火化掉我的身体.我的走千万别错怪别人是我自己选择的路.让我无挂碍的走.不管我这世纪做错任何什么样问题到辞为止谢谢您们.永别了!我所有认识得人! 本名 文成留




献花 x4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欧洲 | Posted:2009-08-14 00:02 |

首页  发表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0604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