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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资讯] 举行98年身障特考放榜典礼,计录取290人
举行98年身障特考放榜典礼,计录取290人 【2009/7/7更新】 98年5月2日至4日举行的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身心障碍人员考试于本(7)日上午10时30分在考试院传贤楼举行放榜典礼,由高典试委员长明见主持及点榜,考试院关院长、监察院刘监试委员兴善、内政部次长曾中明等贵宾莅临观礼。典礼序幕在伊甸轮椅舞蹈队演出精彩的双人舞中愉悦地揭开,中场则由视障音乐家组成的「啄木鸟乐团」演奏一连串脍炙人口的组曲,中华民国声晖联合会附设可鲁果子工房并提供听障者精心制作的美味糕点,展现身心障碍者凭藉坚强毅力在各领域发挥的才华。典礼上并邀请97年本项考试录取人员分享应考及工作经验,以鼓励更多有志于公职服务的身心障碍朋友们,把握机会,积极应考。98年身心障碍特考总计报考5,881人,全程到考4,226人,录取290人(三等59人、四等107人、五等124人),录取率6.86 %(三等16.76%、四等12.06%、五等4.15%)。本项考试录取人员榜单于中午12时在考选部国家考场公告榜示,应考人于12时20分起可自行在全球资讯网进行网路查榜或拨打电话语音传真服务系统使用语音查榜服务。 为落实宪法及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对身心障碍者就业权益之保障,提供身心障碍者担任公职之机会,85年1月修正的公务人员考试法,增列得举行公务人员特种考试,以照顾身心障碍者就业权益,同年4月「公务人员特种考试残障人员考试规则」发布,并于该年首次办理残障特考。本项考试自85年起迄今共办理10次,录取人数超过2,000人,是身心障碍者服务公职之主要管道,举办以来深获各界肯定。 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第38条条文即将自98年7月11日起生效施行,各级政府机关、公立学校及公营事业机构进用具有就业能力之身心障碍者人数将再提高,本项考试之功能将更显重要,考选部吁请各级政府部门多提报职缺,以经由本项考试增加身心障碍朋友担任公职的机会,期能确实发挥维护身心障碍者就业权益之功能。
考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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