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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遊戲騏子 於 2010-04-18 20:59 發表的 : 聽了心都涼了半截,那身心障礙特考幹麻設書記官這個類科?聽說書記官開庭100個字不算什麼的。他們都用追音打,一個字同時按下去就有的。每隔一段時間還要去測打字。
下面是引用 sikad716 於 2010-04-21 21:31 發表的 : 看你分到哪一科吧,一般都配到紀錄科打字速度當然要夠快。若是身心障礙,應該會視情況而定吧,例如:缺一臂,總不會硬要求你速度跟正常人一樣。搞不好把你配到圖書館工作(爽缺),也不一定。如果手沒身障問題,根本不用擔心,打字可以慢慢訓練。3個月每天打,絕對可以達到每分30字。先求考上,再來慢慢思索打字問題。身障不一見得錄取率會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