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607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ketrddem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2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1
[心得分享] 今年的警察特考第一天科目警察勤務條例疑問
真的很想罵人
但是必須冷靜下來
一拿到題目,翻了一翻,發現,這種題目似乎不該出現在四等考試當中,這搞不好已經是二等考試的考題了。
更甚者,裏面考了一堆「警察勤務的內規」,已不是坊間出版的各種書籍中有提及的。
於是呢,全憑運氣去寫題。
沒想到,原本有把握拿九十分以上的科目,現在卻連五十分有沒有都在懷疑。
現在呢,也只能這麼想,這是考試院為了讓那些目前已在服務卻還沒考上四等特考的現役警察們設定好的退路。我相信,這種題目也只有現役警察會寫吧。

不知考完的人是否跟我有同樣的想法呢?
無論如何,還是努力的熬夜,把明天的科目再k一k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9-06-27 18:13 |
juage7777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邊考就邊這麼想!想法跟你一樣!這麼無恥的事都做的出來!做的太明顯!既然沒誠意釋放出名額,就不用想湊職缺的數字!開放性的考試,出題竟然這麼內舉不避親,出題根本違反行政中立,信賴保護原則!不曉得出題教授、典試委員是否知道行政中立法已經通過,出題教授出的這麼偏,典試委員也篩選過,二層關卡竟然...,太誇張了!如果要這樣,甘脆舉辦封閉式考試好了,只有警專、現役員警才能考!我看直接修法讓警專畢業就取得公務員資格好了!這樣我們也不用浪費這麼多時間準備!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6-29 00:54 |
ketrddem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2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重點是,這些事肯定是從上授意,一個出題教授有天大的膽子,也不敢在國考上面動手腳。
光是看警察勤務這一科就知道,護航已畢業仍未考上警特的現役警員意味濃厚。考的都是警察目前勤務的內規,試問,這些資料,補習班拿得到嗎?自修考生拿得到嗎?
今年警特四等的名額六百多人,等到放榜時就可以去比對,警專生考上的佔多少名額,已畢業的現役警察佔多少名額。若是這些名額佔去六百多人當中的九成以上,再比對歷年外校生以及警專生平均錄取率,就是一項極為明顯的可疑點。
雖然只是可疑,但再加上有人收集到的警專26期期中考的考題以及其它資料,我想,若是有立委提出,檢察官接辦,肯定有人要下台。
只是這次的特考,到底算不算數呢?
最起碼,要退我報名費吧,都窮到快被鬼拖走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6-29 17:42 |
RUBY0802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應該要有人下台負責 表情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9-07-06 16:37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237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