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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外国人工作限制???
内政部准许外国人在台居留,但附加不得在台工作之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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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乃一个普通平凡人
☆要☆更努力读书求学问
☆上☆得天堂地狱靠颗心
☆榜☆上有名梦想轻敲门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9-05-14 1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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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分之付款:
一.条件:指规定给予利益或课予不利益.系于将来的不确定之事实而言
二.负担:系指附于受益处分之特定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而言.元可单独
    为行政处分之情形表态.但因随着授益处分出现而为付款的一种
三.保留废止权:指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处分之同时.及保留未来行政处分废
    止之可能性
四.保留负担之事后附加:指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处分之同时.保留事后变更.
    补充或附加负担处分之权限

提意:内政部准许外国人在台居留附加不得在台工作之限制,此项附款称为:

准许外国人居住->授益处分
但不得工作->负担处分
由于此负担处分是随着受益处分做出的.故为行政处分之付款里的:负担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献花 x2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宽频网 | Posted:2009-05-14 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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