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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問:民刑總寫題架構
民法跟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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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60 (by winkor) | 理由: 所問確為多數法律初學者之學習盲點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9-04-12 10:54 |
finalo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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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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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法律屬於社會科學之一門學問,非屬理工科有1+1=2之標準答案,
因此,在答題時,要讓改題老師知道寫題之思考脈絡,
若老師屬於較公正改題者,就算回答的答題與老師的答題不同,
但若有一定之答題架構,基本分數老師還是會不吝給分的。
一般法律人答題多以三段論法答題:
一、法律規定(大前題)
二、案例事實(小前題)
三、結論(涵攝結果)

舉例言之:
甲在圖書館看書時,看到隔壁座桌上有支手機,趁四下無人之時,拿走該手機,甲如何論罪?
一、依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
  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故竊盜罪成立要件有:
  1、竊取
  2、他人之動產
  3、主觀上有不法所有之意圖

二、手機非屬土地或其構成之部分,依民法之規定屬於動產,又甲未得他人之同意,拿取他人之手機
  ,破壞他人 對於手機之管領使用權而建立自己之持有,應屬竊盜之行為,且甲明知其無法律上之
    依據,對於拿取手機一事,明知且並有意使其發生,主觀上具有不法所有之意圖。

三、甲應論以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


如此一來,
就算受試者有時答案與改題老師不同,但因為層次分明,基本之分數應可以掌握住。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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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110 (by winkor) | 理由: 雖非正統刑法【三階】之解題方法,但仍可展現出一般社會學科之解題邏輯方法


法律的生命不是邏輯,而是經驗~~
獻花 x4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9-04-12 2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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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量心
願諸眾生具足樂與樂因
願諸眾生脫離苦及苦因
願諸眾生永久不離安樂
願諸眾生棄愛憎住平等
南無阿彌陀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4-16 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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