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ifery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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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可以免職行政院長
增修憲法2II,就是說總統此時不須行政院長的副署,那麼當總統真的對行政院長免職時 1.從權力分立而言並無不妥 2.從憲法設計而言,並沒有需要任何機關複決或能夠事後制止的 比如並不需要立法院同意,行政院長也不能抗命不總辭,大法官更不能彈劾阻止宣布違憲(政治問題)
不過實務上總統大概都不會直接免職,尤其在總統跟國會多數同一黨,大概是打電話叫院長自己總辭 但是當兩者不同黨時,總統是有權力免職該不同黨的行政院長,正正因為這樣,就會造成國會跟總統的衝突,這就是我國憲法的設計。
一般而言,是要靠憲政文化跟慣例讓總統尊重國會,也就是總統原則上應該任命國會多數黨為行政院長,否則國會即可提不信任案,接著總統再解散國會,然後重選國會。這就是以成本代價作為恐怖平衡的設計。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財富:30 (by winkor) | 理由: 對雙首長制之政府體制述敘生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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