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5831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lexus737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其他] 請推薦免開電腦下載BT的機器
請推薦免開電腦,下載BT的機器,謝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03-14 08:15 |
xman716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鮮花 x3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網路硬碟、NAS..等等都是
免費的就是網路硬碟囉~~付費會有比較大的空間及效能
NAS可以買各廠商的機組,也可以使用家裡沒再用的電腦,安裝NAS系統
可以達到類似的功能


錢的力量決定硬體的效能
人的力量決定軟體的效能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3-14 10:56 |
yu8128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頗推薦使用舊筆電進行BT下載,理由如下:

1.無須效能只要能下就好。
2.電腦僅須執行單一工作。
3.電費省、荷包也省,現在的POWER硬體吃得越多越耗電,筆電反而以此為優勢。
4.此點可斟酌,支援USB2.0介面,外接硬碟增加下載存量。早期筆電支援到1.1也無關係,只需多加裝PCBUS轉接2.0應該就能解決此問題。

以上屬於個人意見請參考 表情


唉唉~最近忙著準備考試還有搞東搞西的 都沒有時間坐在電腦前面呀!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3-16 09:52 |
guava54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9 鮮花 x4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有舊筆電,就用舊筆電。沒有的話,想要添購設備就考量NAS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局域網對方和您在同一內部網 | Posted:2009-03-16 15:25 |
s90304a123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5 鮮花 x3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個人推薦舊電腦 省錢又容易 我個人是這樣搞~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APNIC | Posted:2009-03-17 14:00 |
jdlu5496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網路硬碟?
沒用過?試試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9-03-17 17:19 |
winrar070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怕NAS效能不佳,可以去找VIA_C系列的主機板來玩
小弟用一台c3再跑BT,耗電量最高不會超過50瓦
待機低於30瓦,参考看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3-19 00:22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365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