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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攻擊性緊急避難
甲為閃避對向車道違規超速而撞向自己的貨車,緊急駛往機車道,致機車騎士乙受擦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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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ne Fleiss, kein Preis!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歐洲 | Posted:2009-02-23 16:20 |
luciferydog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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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乙而言,他可以向該超速行駛人請求184第一項前段的損害賠償,而且該人也可能該當過失傷害罪。所以乙不會很衰。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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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解答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獻花 x2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2-23 19:38 |
12191219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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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例子不好

依交通道路管理條例
所有車都需保持應變的安全距離
不能用緊急避難
甲變任意變換車道肇事
對乙之受傷責任
要依責任比
乙勿需向對向車求償

正常甲應停下來讓對向車撞
如果對向車推撞機車(就是將甲撞離車道)
對向車要責任比負責
甲車變工具就不負任何責任


如果換甲持刀向乙搶劫,乙跳屋頂逃離,誰知屋頂破了,乙墜下剛好壓死一隻烏龜或一個人--丙,就跟題目一樣了


[ 此文章被12191219在2009-02-24 17:08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9-02-24 1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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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甲應停下來讓對向車撞
有人會停下來被撞嗎???

例子不是我想的
課本的舉例 表情


Ohne Fleiss, kein Preis!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2-24 1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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