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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通過試場規則修正案
考試院通過試場規則修正案 【2009/2/19更新】
考試院今(19)日召開第23次院會通過考選部研提試場規則修正草案。 考選部長楊朝祥表示,為考量身心障礙應考人實際需求並保障其公平應試權益,修正試場規則第2條條文,將現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應考人每天每節考試開始15分鐘內均可入場應試,以及現行實務上經考選部核准有案之身心障礙應考人延長考試時間20分鐘之措施予以法制化,並一體適用於所有考試身心障礙應考人,具體落實身心障礙應考人權益之保障;配合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限定機型措施於97年6月開始實施,第5條文字酌作修正,俾臻明確;另配合中醫師檢定考試業於97年辦理竣事,以及原定日出條款已無必要,刪除相關規定。 考選部楊部長表示,本次修正之試場規則,除符合試務作業實務需求外,將更進一步具體落實身心障礙應考人權益之保障。本案經考試院完成發布程序後,立即登載於考選部網站,公告周知,以利應考人知悉,並供各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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