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rdanal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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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題一題來看吧....這些是基本題喔..別輕易說放棄 1.十萬棟住宅在一年中發生五百次火災,共損失五十萬元,則損失幅度多少元?
解題如下: @損失幅度的定義=損失金額/損失發生次數 損失幅度= 500000/500=1000(元) ....ans
2.設有一住宅損失發生時的保險價額為一百萬元,保險金額為五十萬元,保險單中有60%共保條款的約定,若損失三十萬元,則保險公司要賠付多少元?
解題 @這是有關共保條款的題型:所謂共保條款就是保險人與要保人相互約定,對於所承保的標的做風險分攤,這是避免發生道德風險的方法之一.依本題來看,假若訂約時與風險發生時的保險價額皆為一百萬元,60%共保條款的約定,即代表當發生風險時,保險人(保險公司)的責任分攤為60%,要保人分攤40%.接下來,來判斷一下是不是足額保險?住宅損失發生時的保險價額為一百萬元,保險人的願意承保上限為100萬*60%=60萬,實際投保金額為50萬...為不足額保險...下面開始計算了唷.. @所以 理賠金=(實際投保金額/60%*標地物價值)*損失金額=[50/(100*60%)]*30=25萬...ans 若是考題是求 自負額,則 自負額=損失金額 - 理賠金
3.其他因素不考慮的情況下,一棟房屋值四百萬元,保險金額是兩百萬元,損失金額一百萬元,請問保險公司賠付多少? 這題解過類似的了,就只列算式(本題為不足額保險) @(200/400)*100= 50萬....ans.
4.民國94 年4 月3 日簽發的一年期的住宅火災保險,保險費為1,200 元,依照八分法提存未滿期保費準備金,則民國94 年年底應提存多少的未滿期保費準備金?
@未滿期保費準備金,簡單想就是~保險公司跟要保人收取保費,在保險期間內保險公司負損失賠償的責任~對要保人來說,年度中任何一天都可以投保.但是對保險人來說,要結算收入是依照一般歷年制的會計年度(1/1~12/31)來結算損益,,但像題目中94年4/3投保要到95年4/2才到期,所以結帳前到期的保費列收入,未到期的要提存 未滿期保費準備金. @八分法(亦稱 按季比例法) 定義是~假設所簽署的每份契約都是在每季中點簽發,也就是第一季所有的保單視為皆在二月份簽發,第二季在五月......以此類推 . 所以本題計算如下 4/3(在第二季)視為五月份簽發契約,也就是說若是一年分成八等份,五月以後到十二月共佔(5/8),那還沒消耗掉的就是(3/8) 所以1200元*(3/8)=450元.......ans
解題至此 若有偏誤 煩請指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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