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5898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creamma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9 鮮花 x6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版主評分版主評分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2
[分享][桃竹苗] 馬那邦山單車行(2)--一等三角點,聖陵線.牛奶楓紅..
原創文章

馬那邦山單車行(2)--一等三角點,聖陵線.牛奶楓紅..
我所查到的這一段陡峭的碎石枕木階梯數量是180階..我分二次把車扛完,
數到90剛好是一個小的平台.可以休息一下下.再往上也差不多是90階,
就接天然湖登山口路線木階梯.資料正確.
在我們上山時有位大叔一直很熱情的問我們.那裡來的.
車子如何?重不重?表示要幫我們扛一台上去.....真的假的?
由於大叔表示了強烈的意願,小師妹就把車交給他.跟隨在後往山頂走去.
階梯之後再一小段登山路徑.到位於山頂平台下方的徐慶榮紀念碑.
此時天氣晴朗.平台上滿滿的登山客十分熱鬧.在此等後頭的夥伴,

馬那邦山 海拔1406公足.一等三角點.

假日人多可以拍的角度有限.陽光刺眼.隨手拍了張單車跟後頭的山勢.
那個牌子還真是殺風景....

大霸尖山至雪山的聖稜線就在前方...有解說牌可一一對照...

在小師妹說明下只分辨出大霸.小霸就放棄了...要看的朋友自己上來看吧..
哎呀!喬了半天那個牌子還是跑出來了...真可惜!....

這一組是苗栗縣醫師公會的登山隊.右手邊第二位黑衣服的大哥.剛才幫我們扛一台車上來,
真的很感謝啦.!!!

史努比!....跟三角點拍一張吧!!
史努比:啊...這一點是要做什麼的啊???
三角點就是繪製地形圖的「三角測量基點」,三角點到三角點之間形成距離,
三個三角點測量即可形成測量面.... .. .. . . .
◎一等三角點:平均邊長為45 公里(三角點到三角點之間距離)
◎二等三角點:平均邊長為 8 公里◎三等三角點:平均邊長為 4 公里
重點是:展望度,一等展望最好,二等次之,這樣子明白了沒!!

草書刻寫「(馬)那邦山戰諸地」石碑已斷成三截."馬"不見了.....

這個馬那邦山木牌是一定要的景點...

英雄們....小劉拍攝&照片提供....人超多.一個個照完花了不少時間...





雲霧還沒飄過來...人多隨手搶拍一張山景雲海...

轉移場地到景觀台下方...準備煮咖啡.泡茶...陽光直接打在楓葉上....

小師妹幫忙磨咖啡......啊!妳吃素...咖啡可以喝嗎??? 我差點忘了咖啡豆也是長在樹上的,當然沒問題...

咖啡來了....當場很多人在問.一杯要賣多少?...300一杯...我也想賣啊!...
可是這裡沒有水源,我們自己喝剛好而已....

準備喝咖啡時!雲霧飄了過來大家開始拿起相機...看小劉這個"駭客任務"拍攝法...

這個應該叫它"牛奶楓紅"....

此時能見度降低了...平台上的人都下山去了...只剩下我們.還有後來上山的登山客,
雲霧遮蔽陽光,吵雜變成寧靜,這個感覺才對...

這一對很搭配.....

下山前陽光又露出來.好想再留下來..不過我們還是得走了...
接近下午4點.登山客怕摸黑下山,而我們的好戲才要開始上演..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300 (by mickey97) | 理由: 這裡的景色真的好贊~ ^^ 謝謝分享~



獻花 x3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歐洲 | Posted:2009-01-05 23:51 |
EdLiu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80 鮮花 x118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硬是要搞!一般單車所不能的

光看相片就覺得真是高的地方吶


網絡就像是監獄,本來是偷了個錢包進來的,等出去的時候就什麼都學會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1-29 19:40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4228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