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無心之過 按下滑鼠傷害加倍
更新日期:2008/12/15 04:33 蕭承訓/台北報導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5/4/1b6ft.html「你長的好醜哦!」小華在他人的部落格看到一張照片,直覺地敲下這些字眼,沒想到可能因此觸法。刑事局預防科警務正王淑奐指出,「網路霸凌」者根本不知道自己侵害他人,在透過網路傳播後,讓傷害加劇。
根據警政署統計,今年一到十月,電腦網路犯罪發生兩萬兩千一百一十一件,其中妨害風化兩千八百六十四件、妨害名譽五百六十六件、偽造文書一百件、妨害秘密卅件、個人資料保護法十八件,都比去年同期增加。
「這些行為都是網路霸凌!」王淑奐表示,網路發展迅速,網路和生活幾乎已經無法切割,只要一個點滑鼠的動作,透過網路的方便性和隱匿性,不小心就會傷害他人。
她強調,網路霸凌其實不是一個特別的行為,指的就是透過網路去傳播、犯罪,而這可能是一個自己認為無所謂、無犯意的行為。她以香港藝人陳冠希私密照為例指出,當初陳冠希只是以為電腦壞了送修,沒想到裡面的私密照會透過網路迅速的流傳。
王淑奐說,許多人以「好康分享」,把這些私密照不斷地傳送到他人電子信箱,而且這些照片任何人都可以保留,許多人在傳送照片時,根本不會想到這樣的作法可能會有很嚴重的法律後果。
王淑奐表示,目前國內青少年網路霸凌的行為多只是好玩,許多人更完全不知道這樣是違法的行為,只有透過宣導,讓網路族去認知、自律,才能避免觸法,更藉以防堵被霸凌者自殺悲劇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