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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dish.ly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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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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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讨论] 法学大意刑法的二个问题
 1.
规定法院同时为缓刑及褫夺公权之宣告者,缓刑效力不及于褫夺公权,以避免依现行规定,受缓刑宣告者于缓刑期间仍可行使公权之不合理现象。
请问有关缓刑之效力不及于从刑与保安处分之宣告
, 是什么意思? 可否说明94年刑法修正前后规定之区别, 谢谢!
2.

甲以杀人的意思, 建议乙在雷雨中外出, 希望乙遭到雷击, 乙果然遭到雷击死亡, 问如何评价甲的行问, 答案是:无罪 , 请问甲能否成立预备杀人

请好心人协助说明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欧洲 | Posted:2008-11-28 18:53 |
pc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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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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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缓刑的效力不及于从刑与保安处分之宣告 :
  EX: 甲性侵害乙, 法院判刑1年缓刑3年 + 强制治疗.
  甲已经判决确定, 但因为有缓刑, 所以不用去坐牢 (但仍算有前科) . 而缓刑虽然让甲可以先不用受处罚, 但保安处分的强制治疗并不会因为缓刑的效力而不用执行!! 所以在缓刑的期间里, 甲还是要接受强制治疗.


2. 雷击是属自然现象, 非人力可以支配, 所以不能说甲预备杀人!!
  虽然甲的内心是这么想, 但这只是他内心的想法, 他并没有预备阶段. 充其量甲只是诅咒, 乙又刚好很不幸被雷打到, 算是巧合~~


拙见, 仅供参考~~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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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11-28 19:22 |
desolate0
数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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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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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的意思-最多是决议阶段
简言之,建议乙在雷雨中外出,乙也可不外出。
再者,雷击系自然现象非我常人所能支配。
若此即有罪,蓝绿支持者皆有罪…都希望对方主将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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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8-11-28 1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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