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939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北北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发文大师奖 创作大师奖 贴图大师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5 鲜花 x90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把消费券捐赠给公益团体,将可抵税
行政院今天宣布将发放每人新台币3600元消费券,内政部官员指出,消费券透过户政事务所或邮局发放,或由村里办公室直接送达民众手中,内政部会考量简政便民,做最有利决定。

众所瞩目的发放消费券方案敲定,行政院长刘兆玄今天表示,发放消费券不排富,以国民个人为发放对象,每人发放3600元,总预算约须829亿元,盼农历春节前推出。

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规划透过户政系统发放消费券,不愿具名的内政部官员晚间表示,内政部户政系统有最精准的户籍资料,会依此做出消费券发放名册,至于发放管道,目前有三种考量,包括请民众到户政事务所领取、就近到邮局领取,或透过村里办公室将消费券送达民众手中,目前尚未定案,但不论透过何种管道发放,都是依户籍资料所做名册发放。

至于民众该持什么证明领取?能否代领?发放名册制作完成后,出生或死亡者能否领取?官员说,相关细节未定案。


不要问:「自己得到些什么?」应该问:「自己付出过甚么?」
不要问:「自己有甚么信仰?」应该问:「自己有甚么善行?」

如去如来‧来去自如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8-11-18 23:2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04135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