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105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ceritahuang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问题讨论] 如何掌握新修的法与草案的立法理由 还有修改的部份
我发现补习其实很耗时
尤其对我来说是交通 排队等开门的时间真的很可观
还有一天两门10各小时的课 真的不知道自己在上什么
效率很不好 所以就决定不续补

不过没有再补习的人
到底要如何掌握新修的法与草案的立法理由 还有修改的部份
每次都在那里对字 有时它改的是几个字 有时候它改的其实是很有异议或争议的部份
备后有些法律或宪法位阶的原则在
不过我自己就分不太出来了说
要怎么掌握呀~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 | Posted:2008-10-07 10:50 |
thehome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 鲜花 x6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注意法务部网站、立法院网站的修法时事..
通常都会整理好好的..
只是网站内容资料繁杂..
要找出来比较费时一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10-07 21:04 |
thehome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 鲜花 x6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另外..
可以订阅法源法律网、高点、保成等免费电子报..
都会有相关提示跟整理喔!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10-07 21:10 |
ceritahuang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感恩 感恩 没想到电子报这件事~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 | Posted:2008-10-08 10:02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798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