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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大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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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sha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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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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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大意]的問題?
Dear all:
想請教各位大大下題的答案是否正確呢?為何不是選D呢?我覺得是C呢?謝謝~
1、公務員收取回扣行為所犯的罪是,
(A)強盜罪 (B) 詐欺取財 (C)公務員圖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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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 主]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
2008-09-08 23:43 |
Celes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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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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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那個5親等..我也搞不太清楚!!我明天去問法緒老師...再一起回答你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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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樓]
From:歐洲 |
Posted:
2008-09-16 19:39 |
Celes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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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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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複貼了..囧
[ 此文章被Celeste在2008-09-18 23:11重新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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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樓]
From:歐洲 |
Posted:
2008-09-16 19:43 |
yukifcu
級別:
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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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計算親等的表格畫出來,就會發現5親等,不可能輩分相同,相同備份親等一定是偶數,但偶數不一定是相同輩分。
如:兄弟:2親等
堂兄弟:4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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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樓]
From:臺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
2008-09-17 22:33 |
Celeste
級別:
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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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RY..遲了一天回...
樓上的大大說的沒錯...
4跟6才有機會同輩份~故收養是擬制血親..不是真的有血緣關係!!
所以不禁止~~
例如..A女的姑姑收養一個養子甲...甲和A女就變成表兄弟姐妹(旁系4等血親)..照理說應該禁婚..但甲是收養的孩子..所以不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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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樓]
From:歐洲 |
Posted:
2008-09-18 23:04 |
cute520
級別: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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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上侵占與公務員圖利兩罪,其構成要件與犯罪態樣,顯有不同,
申言之,公務上侵占罪:係以行為人所侵占他人之物,必須先經自己持有
為前提,此乃侵占罪之特質,例如辦事員將所保管(持有)之肥料,私自
變賣得款入已是。公務員圖利罪:其泛言圖利者,係針對行為人之意欲而
為之規定,只須將圖利之意思,表現於行為,即屬既遂,不以實際得利為
限(註二)。又本罪之客體,雖同為他人之物,然事先並不在行為人自己
實力支配之下,而係仍在他人保有中。例如採購人員,私取回扣是。....釋字第 174 部分
公務員圖利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直接或間接圖利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
何謂直接圖利?譬如出納人員暗地將經辦之公款存入自己或親戚銀行帳戶,賺取利息等情形。
而間接圖利,譬如,本身負責招標工程,卻暗中將親戚安排在得標的公司領乾薪或乾股等情形。
所謂「侵占」,必先持有(即占有)他人之物後,變易內心持有之意思,改變為自己「所有」之意思。
收受之回扣當係行賄者交付之物,不可能是公務員本來保管之物,所以不會構成「侵占罪」。
所以..應該(C)比較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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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樓]
From:臺灣 |
Posted:
2008-10-29 1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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