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5769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kiukiu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讨论] 薪水..工时与经验累积....
我23岁,私立大学毕业,工作一年,目前待在专利事务所,薪水28K,周休二日,上下班正常。

------------------------------------------------------------------------------------------------------------------------------------

刚退伍时,找了第一份工作是技术员类的,几乎每天加班有时甚至日夜颠倒,平均月休2~4天,
相对的薪水平均每月45K左右,但是那时候的我,觉得这份工作没有什么挑战性,也学不到什么(经验累积).....
而且上下班很不正常,也无法在下班的时候安排时间去进修,甚至连跟朋友出去玩的时间都没有.....
虽然薪水对我这个年纪来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8-07-24 00:09 |
greenjay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8 鲜花 x176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不晓得你的花费是怎么样
如果我第一份工作就是四万五
但又觉得太没挑战性
我想我至少会先待1年
然后才找下一份工作
当然想归想
过了一年再找
就不一定能像你现在的状况找了一份有兴趣的工作了
如果找到了
至少也还有一些之前的积蓄可以顶一下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固网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8-07-24 01:10 |
chilin0203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7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个人感觉,在专利工程师这份工作上
所累积的经验会比较多
唯一缺点就是薪水调幅太低

善用下班时间,替自己订一些目标与进修时程
二三年后应该就可以收网了

忘了在哪本书看到的一句话
「一个人的竞争力,取决于他怎么利用下班时间。」
共勉之~~~ 表情


看那看不到的东西,听那听不到的声音,知那不知道的事物,才是真理。

You deserve better from me, I will be better.
--- Will Smith, Hancock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APNIC | Posted:2008-07-24 16:59 |
wgby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23 鲜花 x432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建议自己有能力~可以去跟主管要求调薪

或者给自己一段时间去看公司前景如何

若是不满意可以时间到走人 表情


我~要恢复哪年龄时期的我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07-25 09:09 |
wordvd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话都是老板讲的很好听
其实跟实际是有差的
没有几个老板会发很多钱去请所谓的老手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8-07-26 18:0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652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