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6952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達人奇兵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貼圖天使獎
頭銜:知者不言  言者不知知者不言 言者不知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908 鮮花 x354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資訊交流][保健] 老狗、老貓的照顧
資訊來源:寵物保護資訊網

隨著獸醫學的發展,以及畜主飼養照顧觀念的進步,犬貓的壽命有逐漸延長的趨勢,
目前世界記錄中,最長壽的狗為29歲,最長壽的貓則有34歲。
如何增進寵物們年老後的生活品質,讓家中的寶貝活得長又活得好,
相信是大家所關心的課題之一。當犬貓進入老年期,身體器官會逐漸的退化,
健康問題也會隨之而來,為了適應身體老化的改變,飲食、
運動等等的日常生活習慣都需要有所調整,
而每年至少一次的例行性健康檢查更是不可缺少的,
早期發現有助於及時預防與控制疾病的產生和惡化。


一、 「老年」的定義
一般而言,大型犬的平均壽命比小型犬短,小型犬約可活到15、16歲,
而大型犬活到10歲以上的已不多見。家貓的平均壽命則約為15年左右。
世界衛生組織對於人所謂的「老年」有明確的定義,即60歲以上即可稱之為老年;
然而,於犬貓卻無如此明確的定義可循。若根據美國通用的老年犬貓健康照顧計畫,
犬貓於下列年齡即可算是進入老年期:


小型犬(小於10公斤):9 ~ 13歲
中型犬(10 ~ 22公斤):9 ~ 11.5歲
大型犬(23 ~ 40公斤):7.5 ~ 10.5歲
巨型犬(41公斤以上):6 ~ 9歲
貓(大部分的美國品種):8 ~ 10歲


二、 照顧要點
1. 維持生活作息及環境
老年犬貓的適應力較差,因此食物、生活步調及環境等的突然改變是不宜的,
應盡可能的維持牠們已習慣的生活作息及環境。

2. 定期的預防注射
每年定期的預防注射是必須的,許多致命的傳染病依舊會攻擊老年犬貓,
且在獸醫師例行的檢查中,也可及早發現問題。

3. 飲食
在飲食方面,因老狗、老貓的心、肝、腎和消化功能逐漸退化,以及牙齒脫落等狀況,
飲食中鹽分、蛋白質和熱量的成分要減少,並給予柔軟易消化的食物,
以少量多餐為佳。現市面上已有專為老年犬貓所配製的飼料,以及因應心、
肝、腎病等特殊情況的處方飼料,使用前請先向您的獸醫師諮詢。

4. 運動
度的運動可以改善循環,維持關節彈性及預防肥胖,但太劇烈的活動則不適合,
尤其是有心臟方面的疾病時。輕鬆的散步走動是不錯的選擇,
太冷或太熱時要避免在戶外活動,生病時也不要勉強其運動。

5. 不要放任動物自行出門
千萬不要放任動物自行出門,由於視力、聽力,甚至記憶力的惡化,
可能使牠發生意外或迷路,所以最好以狗鏈牽著陪牠外出。



三、 就醫的時機
老年犬貓行為上、身體上等各方面的任何變化,可能是正常的老化現象,
也可能是疾病出現的徵兆,所以不要輕易地忽視您所觀察到的異常現象,
只要發現任何懷疑的症狀請隨時向獸醫師請教。您可以利用下面的問題
來評估愛犬或愛貓的健康情形,若家中的老寶貝有下列的症狀,
應盡快請獸醫師檢查及治療:

體重減輕或增加
晶疆R或下痢
普憮飽B飲水習慣改變
排尿困難或次數增加
跛行、動作僵硬困難
咳嗽、呼吸困難或運動不耐
身上出現腫塊
聽力障礙
眼睛異常或視力障礙
行為改變
上述的症狀可能是心臟病、肝病、腎病、內分泌性疾病、腫瘤、眼、
耳疾病等老年動物常見疾病的前兆,不可忽視。許多疾病於早期即進行治療與控制,
可以獲得較佳的預後。



四、 健康檢查的項目
每年二次的健康檢查可以確實掌握老狗、老貓們的身體狀況,及時預防與治療。
檢查的項目至少應包括:詳細的寵物狀況、理學檢查、糞檢、血液檢查
(紅白血球及生化項目)、尿檢、胸腔及腹腔的X光檢查,必要時可進行心電圖、
超音波檢查,以及特定傳染病的檢驗,如心絲蟲症、弓蟲症、披衣菌症、萊姆病、
貓白血病、貓免疫不全症…等等。



寬心待人 輕聲細語 做事細心 規規矩矩
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當你不知所措的時候先回到原點想想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07-16 16:23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25082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