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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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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關於延遲利息須經登記之爭議,HELP!
1.由於抵押權為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變動時,非經登記不生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屋頂加蓋之小客廳,因違法登記,非抵押權所及
B延遲利息須經登記,始為抵押權擔保對象
C原債權須經登記,始為抵押權擔保對象
D違約金須經登記,始為抵押權擔保對象
答案:A...........................考選部公布答案(96專技不動產經紀人)

2.設定抵押權時,下列何者縱未登記,亦屬抵押權擔保範圍?
A約定利息
B延遲利息
C違約金
D以上皆是
答案:B
附解說:77年台抗字131號判例---延遲利息因法律規定而發生,故當事人縱未約定,亦未登記者,仍為抵押權擔保範圍。

一個是考選部答案,一個是判例,延遲利息需登記嗎?謝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8-07-09 1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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