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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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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讨论] 一题行政法选择~
订定溯及既往之法规,并未抵触下列何者?
(A)禁止不当连结原则   (B)既得权之保护     (C)信赖保护原则     (D)法安定性原则-------------------------------------(A)
答案是(A),   觉得怪怪的
请各位高手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努力!加油!别放弃!!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8-06-28 18:01 |
clark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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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三项确定为法理基础及保护法益所定,特以观察第一项,不当连结之禁止,以行政程序法第94条、137条第一项第三款为例,可分为目的手段、对待给付、公益范围之合理连结及不相关因素禁止等,所为的负担应有事理上之关联。本题应指行政处分之撤销,当事人之既得利益,溯及既往失其效力,基于后三项应为之补偿。参考~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8-06-29 00:55 |
筱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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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clarkhuang的解说,
我已经了解了~
谢谢~ 表情


努力!加油!别放弃!!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6-29 1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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