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914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upside 手机 葫芦墩家族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头衔:反病毒 反诈骗 反虐犬   反病毒 反诈骗 反虐犬  
版主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个资遭外泄 民众沦诈骗锁定对象
个资遭外泄 民众沦诈骗锁定对象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6/51/w5ac.html
更新日期:2008/03/26 22:10

最近经常发生、个人资料透过网路被窃取的事件,碰到这种倒楣事、民众除了祈祷自己不要被诈骗之外、几乎是求助无门。连资讯安全专家也说、就算有防火墙、防毒软体,其实也只有三成的保护力。

收到陈冠希不雅照的邮件,别急着打开,因为可能一开启,电脑就会被植入恶意程式;网站也别乱逛,最近牙医协会和这个药膏的网页最好不要碰,如果电脑没有监测到网站上有病毒,只要一开启,电脑目录上就会发现,自动下载了一连串的程式,你的电脑就在不知不觉中被监控了,同时也成了诈骗集团锁定的对象。

专家说,骇客已经普及化,网路上随手可得骇客工具,让有心人士得以窃取个人资料或机密,警政署直言,近年来个人资料的流失让诈骗集团有机可趁,是治安败坏的主要原因,但国内缺乏对个资的保护机制,几乎毫无防备能力。

个资外泄无法可管,一旦受害,民众必须自行举证,难度高往往也求偿无门,现阶段消费者只能自保。

专家们呼吁,还躺在立法院的个人资料保护法应该尽速修法完成,要求业者一旦资料遗失应该主动公布,减少消费者受骗的机率,在无法可管前,民众只能加强资讯安全的知识,避免上网被骇被骗。

记者陈姝君黄守铭台北报导。


爸爸 你一路好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8-03-27 00:28 |
BrianFan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1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个真的要自求多福了!
不然还能怎么办!
但我想不要贪就不会被骗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新世纪 | Posted:2008-06-03 15:01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534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