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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交流][资讯] 猫、鸟、鼠、水族、两栖 拟列管
来源处: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5/57/w024.html 更新日期:2008/03/25 09:02 【陈函谦台北报导】 台北市政府正研拟「宠物业管理自治条例」草案,除了狗以外,猫、鸟、鼠、水族、两栖和爬虫等宠物都将纳入管理;并建立回收转介机制,以奖励手段鼓励宠物店收回民众欲弃养的宠物。这项草案下个会期将送市议会审议,最快明年上路。
北市动物卫生检验所所长严一峰表示,北市平均100户有24户养宠物,其中的3分之2是养狗,许多人视宠物如亲人,愿意投入金钱心力加以照顾,各式服务业应运而生,饲养的宠物也五花八门,中央现行动物保护法不符需求,因此拟修订自治条例,以保障动物和消费者。
严一峰举例,目前法令除了狗之外,其他宠物都不纳入管理范围,部份外来物种不适在台湾生存或具有毒性不宜饲养,政府却无法禁止,严重威胁台湾的生态环境。 宠物不列管 威胁生态环境 目前中央法令规范的营业行为只限繁殖、买卖和寄养,新兴的宠物服务业如宠物美容、征婚配种、出租伴游、宠物旅馆、安亲班、遛狗保姆、到府训练等各式服务,都无法可管,缺失甚多。
另动物相关展示亦欠缺法令,每年水族展、宠物展、用品或食品展等都引来大量人潮,和动物一起挤在密闭展场内,未有适当管理,不仅可能造成对动物的虐待伤害,更有传播疾病之虞。 将建立回收和转介机制 严一峰表示,北市研拟宠物业管理自治条例草案,率先纳入未受管理的脊椎动物,并针对宠物营业场所、设备和人员做出明确规范,以保障动物和消费者。业者未依规定取得许可即擅自经营,罚以2万到10万元。若违反法令规定应具备的条件或设施,可限期改善,否则处1到5万元罚款,并得按次处罚。
严一峰说,依市面各种宠物服务项目加以分类,分为贩卖、保管、租赁、训练、展示等5类,另宠物殡葬也会增订纳入管理,让业者有所遵循。 举办优良宠物业商家评鉴 自治条例中,也将订立奖励办法,协助民间宠物业者建立回收和转介机制。饲主若因故无法再养,可以退回宠物店,由业者转介给民间收容所,有效减少民众弃养行为。市府也将建立优良宠物业商家评鉴制度,订定奖励办法,协助业者合法登记,评鉴优良者给予标章推荐。
严一峰表示,自治条例草案已初步完成,目前准备举行研讨会和公听会,广泛收集意见再作增订,顺利的话,下个会期将送议会审议,最快明年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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