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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y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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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请问法绪问题~~恳请大家帮个小忙
关于行政法中有提到有关公物的特性(大致分成四点):
请问其中关于2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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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8-03-24 02:06 |
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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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物既属不融通物,原则上不得无民事强制执行之标的。例:桥梁、武器、河川。

二、公用征收之对象为私人所有之物。公有之财政财产或行政财产如须征用,经由财产主管机关依规定程序拨用即可。

土地法第208条      
国家因左列公共事业之需要,得依本法之规定征收私有土地。但征收之范围,应以其事业所必需者为限:
一、国防设备。
二、交通事业。
三、公用事业。
四、水利事业。
五、公共卫生。
六、政府机关、地方自治机关及其他公共建筑。
七、教育学术及慈善事业。
八、国营事业。
九、其他由政府兴办以公共利益为目的之事业。


I'm back.
对传统观念持批判精神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8-03-24 09:09 |
apply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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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天大大谢啦~~有让我理解到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3-27 02:12 |
mini7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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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也受惠了,非常感谢哦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5-17 09:40 |
06110606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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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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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大唷~~我吸收到啦~~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8-05-27 2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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