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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室哲栽
数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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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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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0
[讨论] 「法定代理人」与「监护权人」
请较各位大大,刚接到朋友问说「法定代理人」的问题,
因朋友与夫已离婚数年,突接获健保局来函催讨孩子的健保费,
且注名朋友为「法定代理人」,若不缴纳要送行政强制执行处,
朋友因已离婚数年,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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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8-03-19 22:31 |
Amoe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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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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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监护权并不等同放弃亲权,放弃监护权的一方仍应有对小孩教养的权利与义务。
就像你朋友对小孩的探视权仍是法律所赋予,小孩对其母(你朋友)仍有继承权。
你朋友于缴纳小孩的健保费后,可用为小孩之利益,原监护人已不适任为理由,诉请法院改定监护人。


[ 此文章被Amoeba在2008-03-20 20:36重新编辑 ]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东森 Cable | Posted:2008-03-20 20:17 |
聿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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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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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代和监护权人是不同滴!而且,亲权不可以抛弃,
建议您向法院提起改定监护人呗


祝大家金榜题名~
别忘了给楼主鼓励的献花及推荐喔^^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03-23 1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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