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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讨论] 有关强执跟民法继承的法律问题!
请教各位大大两个问题,替我解答! 一、债权人甲对债务人乙公司有债权一笔,声请假扣押裁定,经担保后声请假扣押强制执行(下称甲案),于法院查封当日,查封到 乙之汽车二台、存款及机器设备。因乙公司尚有其他债权人丙于先前亦已声请假扣押(下称丙案),法院遂发文予甲,告知甲案 已并入丙案(丙案仅查封到乙公司之汽车二台、存款)。其后,甲对乙公司取得执行名义,声请本案强制执行(调卷执行),问 执行标的应载明何者为当?(可否烦请简单说明一下) 二、甲与乙结婚,育有三子A、B、C,其中B已与D结婚并共同育有一子E,E尚未成年。甲与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尚与丙往来,并 与丙育有二子,该二子均经甲之认领。嗣后甲死亡,甲之父母亦均不在人世,而甲另有兄弟姊妹子、丑、寅、卯四人。今乙及其 与甲所生之三子均欲抛弃继承,应如何依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可否烦请简单说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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