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998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韓諾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貼圖大師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鮮花 x6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網球][轉貼] 台維斯盃中澳大戰 休伊特確定來台
轉貼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8/35/qpn3.html

球迷們引頸期待的台維斯盃中澳大戰,二月底就要在南台灣的港都高雄市登場。經過澳洲網協代表的證實,已經確定前球王休伊特(Lleyton Hewitt)將會披掛上陣,率領澳洲大軍前來踢館,和台灣戰神盧彥勳、王宇佐和陳迪等人,在大年初二展開三天精彩對決。

現年26歲的休伊特,曾經是2001和2002年的年終球王,同時也是ATP史上最年輕的球王。戰功彪炳的休伊特,曾經在1999和2003年兩度代表澳洲拿下台維斯盃冠軍。過去的輝煌戰績,讓他即使目前的世界排名下滑到第21,也絕對是個不容輕忽的超級戰將。

休伊特擅長在底線和對手纏鬥,再加上腳步速度驚人,搏得了「野兔」的稱號,也有人用「鋼鐵般的意志」來形容休伊特在球場上的奮戰精神。職業生涯兩度拿下大滿貫冠軍,分別是2001拿在美國網球公開賽決賽以直落三盤打敗了前球王山普拉斯(Pete Sampras),以及2002年的溫布頓公開賽,同樣以三盤比數輕取阿根廷戰將納巴迪恩(David Nalbadian)。

休伊特堪稱是華裔名將張德培之後,在場上活動力最強的網球選手,經常可以看到他在球場上飛奔撲救許多不可能的險球,特別是從場外沿著網柱外側把球勾進場內的拿手絕技,總是能讓球迷們拍紅了雙手。而得分之後把手放在額頭前、狀似孫悟空的動作,搭配大喊「Come on!」更成為休伊特的招牌。

除此之外,休伊特的輝煌戰績還包括了26座單打冠軍,並且是現役球員中,唯一連續十年都至少拿下一座冠軍的男子選手,再加上兩度拿下台維斯盃冠軍、2001年拿下在德國杜塞道夫舉行的世界隊際團體網球賽冠軍,可以說一個網球員的目標,休伊特都達到了。不過休伊特還是對於沒拿過澳網冠軍耿耿於懷。

今年冬天,休伊特因傷提前結束賽程,但卻更積極的備戰澳網,全力加強體能,一心期待能中斷球王費德勒(Roger Federer)的霸業,拿下夢寐以求的澳網冠軍。目前越來越多的網壇人士認為,休伊特真的可以「重返榮耀」。

雖然現在世界排名只有21,但各界都看好休伊特回重登世界前十,實力絕對不容小覷。但中華健兒們「備戰而不懼戰」,對澳洲隊的來訪充滿期待,都希望有機會和休伊特交手,甚至是在台灣打敗休伊特。雖然可能有難度,但台維斯盃是團體比賽,而且短期的賽程,盧彥勳、王宇佐和陳迪都認為,只要以平常心看待,中華隊絕對有機會打敗澳洲。

中華民國網球協會這次精心挑選了高雄市陽明網球中心作場館,就是針對休伊特的特色,選了這面球速較慢、休伊特不擅長的場地,塑造主場優勢。而對國內的球迷來說,能夠看到世界頂尖的球員來台灣,更是難得的機會,二月八日大年初二下午一點,不論是看熱鬧或是看門道的球迷們,可千萬不要錯過這場精彩的網球盛會。



【心得感想】

看來 這一場台澳大戰 真的很刺激也很有看頭喔



欲望滿足的瞬間.即是償還的時刻
歡迎您大駕光臨---第8號當鋪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7-12-28 18:47 |
garlic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創作大師獎 社區建設獎 創作大師獎-2
頭銜:^^                 ^^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數位造型
推文 x235 鮮花 x102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傻記者下的標題內文"中澳大戰"已不合現實,容易誤解,遠不如樓主的"台澳大戰"來的準確. 表情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12-28 19:08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901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